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贯彻实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改革方案;拟定外经贸和外商投资地方法规草案,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外经贸法规、规章、政策之间及其与国家和省法规、规章、政策,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对应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二)根据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拟定全市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情况综合、调研工作;检查督促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协调和解决有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承担我市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事务;研究国际经贸公约、条约,开展世贸组织规则的咨询、通报;对我市外经贸政策的调整提出建议;负责外经贸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组织或参与外经贸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参与调查处理重大的外经贸纠纷,参与重大国际投资项目的谈判和重要协议、合同的起草;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

(四)拟定和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年度调控目标及中长期规划,制定并实施外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调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外贸整体运行状况及走势,研究解决全市外贸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负责联络协调海关、税务等主管部门解决外贸出口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申报、协调、管理进出口许可证和各类配额;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五)拟定和执行全市对外技术贸易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负责相应的技术进出口项目的申报,承担技术进出口市场开拓与协调管理工作;贯彻“科技兴贸”战略,推进全市外贸企业国际标准的贯彻工作和创出口品牌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拟定和执行我市利用外资的政策和规章,参与制定全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或报批;审核、上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七)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境外投资等项业务。

(八)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和国家多边经贸政策;代表市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掌握国际经贸条款和协定在市内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九)审核、报批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初审上报;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格审定;执行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审核、报批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与监督在境内外举办大型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招商活动等。

(十)参与全市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监管境内外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海外经贸网络和深圳办事处;指导和监督全市外经贸队伍的业务建设;负责局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政策和法规,拟定地方相应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招标工作;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生产和出口生产技术的改造。

(十三)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对外经贸工作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经贸活动的外事管理,外宾接待;承办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出国(境)团组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常驻本市商业代表机构审核、报批业务;报批和管理设在本市的外商、侨商和港澳台厂商常驻代表机构。

(十五)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苏州市贸促支会的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设置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14个职能处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助局领导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和办理局领导交办事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新闻发布、市委信息、公文管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文印、机关办公自动化、有关文件起草、机要、保密、通信、信访、行政复议;负责局机关内部总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房产管理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
    电话:68298414      传真:68293898

(二)综合业务处
  研究拟定全市外经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分析研究国际经贸发展形势,跟踪分析全市外经贸运行情况和走势;调查研究外经贸发展中的难点、热点及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对外经贸的计划管理和目标管理,考核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汇总、编制对外经贸各类统计报表并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局计算机及网络管理,以及《苏州对外经贸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外经贸系统的信息化工作。
    电话:68292754      传真:68293898


(三)政策法规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研究国际经贸公约、条约,开展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通报、咨询;调查研究国家对外经贸政策,提出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建立管理外经贸政策的数据库;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起草或参与审查地方性外经贸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组织外经贸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或参与外经贸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参与调查处理重大的外经贸纠纷;参与重大国际投资项目的谈判和重要协议、合同的起草。
    电话:68296114     传真:68293898


(四)外贸管理处
  拟订和实施全市外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规划、目标、统计,分析国际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建议;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申报和计划的下达;负责出口配额招投标协调工作和与各进出口商会的沟通协调;审批管理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对台小额贸易;负责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推动外经贸企业质量认证、品牌建设;负责全市外经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的指导、服务和管理;负责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电话:68293244      传真:68293898


(五)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处(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机电进出口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地方性法规、措施;推动机电产品出口和出口生产企业的专项技术改造;编报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承担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管理工作。
    电话:68293604      传真:68293898


(六)技术和服务贸易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对技术贸易的政策、法规;拟定对外技术贸易中长期规划;承担技术进出口市场开拓与协调管理工作;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负责技术贸易的业务培训、调研及各项统计分析。贯彻落实国际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管理、协调国际服务贸易工作;负责国(境)内外洽谈会、展销会的组织、监督和管理;负责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及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的审核及上报工作;负责国际货代业务的培训工作。
    电话:68265933     传真:68293898


(七)外资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规划、计划;负责草拟全市利用外资的政策和法规;调查、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的情况和动态,定期向政府报送有关资料;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核、审批和转报工作;承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发证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引进的审核、审批和转报;负责鼓励类外资项目确认书的签发工作;编制介绍苏州投资环境和政策的有关资料,提供外商投资咨询服务;参与全市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引进外资的统计工作。
    电话:68297274   传真:68293898


(八)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到位、进出口、生产经营等运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加工贸易业务的审批和管理,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计划编制、申报、下达和督查;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国内外交易会;牵头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协调、指导企业执行合同、章程,监督企业解散和清算;组织“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考核评审;调研国家有关各项投资政策的落实情况;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访、投诉工作;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承办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改善全市投资软环境的政策调研和建议。
    电话:68295440     传真:68293898


(九)开发区管理处
  拟定和执行开发区管理的政策、法规;参与拟定开发区规划;承担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审核、报批、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开发区经济发展的统计工作;调查研究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经验和问题,为市政府及上级机关提供决策依据;承办苏州工业园区、新区开发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电话:68295878     传真:68293898


(十)外经管理处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政策、规章;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核、报批、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有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企业的外经业务;组织、指导全市外派劳务培训和其它外经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立境外贸易、非贸易企业和外经贸企业境外办事处的审核、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建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海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协调、统计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出国(境)团组预审、报批工作;管理对外援助和接受国外援助工作;搞好国际市场调研,收集、传递有关国家的投资政策和法规,为企业提供服务。
    电话:68292204     传真:68293898


(十一)外事管理处
  负责经贸活动的外事管理、外宾接待;进行外事纪律、安全保密、涉外业务知识方面的教育培训;承办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出国(境)团组的初审、报批工作;管理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常驻本市商业代表机构审核、报批业务;负责报批和归口管理设在本市的外商、侨商和港澳台厂商常驻代表机构,处理常驻机构和人员的有关涉外事项;负责对经贸客商及其家属入境申请的审批并签发签证通知;负责开辟、建立与外国有关政府或民间经济部门经贸合作渠道;负责联系海外经贸网络及驻深圳办事处的工作;帮助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同胞来苏开展经贸业务。
    电话:68297724      传真:68293898


(十二)财务处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对外经贸的财税、金融、外汇、保险等政策;指导外经贸系统企业的财务管理,研究分析全市进出口财务状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控措施;参与拟定我市鼓励外经贸发展的财务政策;指导外经贸系统的财务改革和审计工作;调查、跟踪、分析外经贸经济发展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提出财务指导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出口商品退税稽核和出口商品贴息审核及相应管理工作;管理有关外贸发展基金;负责局机关各项经费、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政企分开过渡时期局直属企业的资产管理;负责各类外经贸活动的经费管理;负责局驻外机构的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管。
    电话:68293614      传真:68293898


(十三)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局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做好党的统战工作;承办局系统人员和市有关单位外派劳务人员的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局驻国(境)外机构人员的选派和管理;负责管理局机关机构编制、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局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局管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外经贸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工作;负责局系统离休干部和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电话:68291614     传真:68293898


(十四)宣传教育处
  负责外经贸系统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和本局机关中心组学习的秘书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及搞好系统内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外经贸系统的职工教育、人才培训的统一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电话:68622240    传真:68293898


  另外,按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工会、团委(合署办公)。

 

 

back.jpg (4565 字节)